随着市场变化桥架已经遍布市场桥架分类有很多。而且在我们的生活中各个地方都会用到这款产品。现在就由电缆桥架厂家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电缆桥架技术有什么要求。
以工程使用的桥架为例,均为防火桥架,防腐形式要求为静电喷涂;颜色为灰色。照明母线槽颜色为灰白色。
螺栓孔径可比螺杆公称直径大于1.5mm(螺杆直径不应大于M16)时或2mm(螺杆直径不小于M20)时螺栓孔精度不应低于H14级
螺栓连接孔的孔距允许偏差: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0.7mm;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1.0mm,相邻两组的端孔间≤±1.2mm。
在水平弯曲,垂直方向弯曲、分支和电缆梯架缩小宽度时,须使用制造厂的标准直角弯节,分支接头,偏心缩节,直线缩节。
附件表面防腐处理与桥架整体的结构相一致,电缆桥架的连接片开孔数量及使用连接螺栓、平弹垫套数、规格应满足规范跨接连接相应要求。桥架的盖板材质规格应等同于电缆桥架。
提供电缆桥架附件数量应充足,并能满足施工所需要求。电缆桥架的连接片及跨接铜编织带均考虑5%的余量,螺栓栓帽、垫片考虑百分之10%的余量。
桥架加工成型后,两边应平行,两侧与底应垂直,底面应端正,无弯曲、扭曲,裂纹。边沿无毛刺等现象;走线槽应光滑平整,无损伤电缆绝缘的突起或光角,焊缝应平整、无气孔、夹渣咬边等缺陷,焊件四周的焊缝不小于母材厚度。
电缆桥架应包含:桥架、连接片,跨接铜编织带、螺栓栓帽、尼龙带扣、鞍型夹、冲孔带、电缆夹等一切主附件。
桥架及配件的选型制作须符合CECS31-1991《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
各种型号桥架的弯通及附件规格应符合工程布置条件并与桥架相配套,要求桥架各种配件要齐全。所有弯通、三通均应为整版制作。
桥架应采用冷轧钢板,钢板应有原材料的进场合格证。槽式电缆桥架需要为整块钢板弯制而成的槽型部件。
电缆梯架之设计需要无需在工地钻孔并须最好能够降低在工地切断的可能。电缆梯架的两条边框起顶缘须卷边以增加强度。梯级的间隔约为300mm,并具有一定的宽度以用不同的方法固定电缆包括尼龙带扣,鞍型夹,冲孔带,电缆夹等固定夹。
电缆桥架主附件均要防火处理,耐火时间不小于1小时。其整体耐火性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随货附带资料齐全,产品合格证、产品材质证明、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及厂家资质证明等,一式四份。以上便是电缆桥架对电缆桥架技术方面的要求的讲解,希望我们大家看完以上内容能起到一定的帮助。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物联网的概念深入人心已经是早几年的事情,互联网向物联网的发展也是大势所趋。根据IDC最新发表的一份统计报告数据显示,到2020年, 全球物联网市场规模将增长至3万亿美元,而全球物联网设备将达到300亿台。万物互联是未来的发展的新趋势。那么,当区块链遇见物联网,又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呢?让小编为你揭晓答案吧。
第一,可以在设备之间建立了低成本连接;第二,通过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提高系统的安全私密性;第三,叠加智能合约把每个智能设备变成可以自我维护调节的网络节点,这些节点可以在事先规定好的基础上交换信息、核实身份,同时帮助陌生人进行交易。
让我们以智能电缆为例来进行说明: 如果电缆桥架遭雷击着火倒了,可以及时生成事故报告,并通知维修队携带适合的工具去确定地点维修;另外,智能电缆桥架还可以将信号传输任务暂时分配给附近的电缆杆,毕竟它们都属于同一个网络。这样电信公司不要消耗相当高的现场检修成本,还可以尽快地恢复通讯。
物联网应用场景范围十分广泛,遍及智能交通、环境保护、政府工作、公共安全、智慧城市、智能家居、环境监视测定、工业监测、食品溯源等多个领域。但物联网中数以千亿计的参与者并非都值得信任,有些甚至是恶意的,所以要某种形式的验证和共识机制。而区块链可以有效解决物联网在安全和可持续方面的问题。
区块链未来前景就是这个星球上的几十亿人和几千亿部机器连接到一个区块链网络上, 人与机器,机器与人,机器与机器的交流对话、交易、支付慢慢的变成了事实。人类正向着商品和服务几乎免费的时代加速迈进,区块链+物联网的世界,就是去中心化协同共享模式的世界。
那些最深刻的技术通常是那些消失不见的技术。因为这些技术已不断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并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再也没办法区分出来。区块链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已经获得认可并被大范围的应用。我们始终相信,区块链+物联网才是未来十年的超级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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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缘方面,俄罗斯在克里米亚的一个军事基地产生爆炸事情,莫斯科对损坏行为进行斥责。乌克兰没有正式承认或否定对克里米亚的爆炸事情担任,但其官员揭露喝彩在克里米亚产生的事情。
供需方面,路透报导,第二艘装载美国墨西哥湾海上油田出产的Mars原油的油轮已动身驶往德国,现在欧洲炼油商正在测验俄罗斯石油的潜在代替品。欧洲的方针是在年末前将俄罗斯石油进口减少90%。据分析人士称,炼油商估计将从挪威、中东、美国和西非寻求代替供给。
微观方面,美国7月房子开工骤降9.6%,经季节性调整后的年率为144.6万户,为2021年2月以来的最低水平,劳累于典当借款利率和修建材料价格攀升,这表明房地产商场可能在第三季进一步萎缩。
微观心情偏弱而供需上伊核商洽悬而未决给出商场利空预期,油价体现偏弱。近期Brent原油近月月差已敏捷跌至1美金/桶以下,反映出实货端紧平衡格式较前期已有明显改进。短期仍旧重视伊朗对商场的冲击,油价偏弱震动。(个人自己的观念,仅供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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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货商场摸爬滚打十余年,有自己共同的交易系统,渡己渡人,期望在这一个商场的朋友都能少走弯路!
金属导管禁止对口熔焊衔接,镀锌和壁厚小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衔接;
经过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衔接时,动力设备不大于:0.8米,照明设备不大于: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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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切入光伏发电行业,目前形成了先进制造+光伏发电的业务布局。
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目前以城轨车辆造修为主,主要满足成都市场需求,是公司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布局了以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为代表的制式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国产化内嵌式磁悬浮车辆在试验线km/h的稳定运行,各项性能好,实现了动态调试目标,为磁悬浮交通系统技术创新、商业化应用及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目前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新筑交通实施。桥梁功能部件是指桥梁及其它类似建筑设施中所必需的用于重要承力与传力部位,并能满足桥梁运动与运营功能,其性能合乎行业标准的功能部件,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
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目前由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实施。晟天新能源坚持以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为主,探索出“光伏+牧业”“光伏+渔业”“光伏+农业”等发展模式。截至2022年底,晟天新能源已在全国范围内投资建设22座光伏电站。晟天新能源总装机规模1,387.63MW,其中,运营电站617.63MW,在建电站670MW,拟建电站100MW。晟天新能源光伏电站主要位于四川、湖南、甘肃、西藏等省(自治区),电站类型以集中式为主,按电站区域分布统计,西南区域运营电站311.38MW,华北区域运营电站146.25MW,华中区域运营电站120MW,西北区域运营电站40MW。
报告期内晟天新能源开工建设单体顶级规模、投资额最大的甘孜州雅江县红星“1+N”II标段500MW光伏项目,成功落地晟天新能源首个整县分布式项目云南楚雄100MW分布式项目,实现山西大同50MW项目、河北曹妃甸16.25MW分布式项目全容量并网等重点项目进展,晟天新能源累计装机规模历史性突破1GW,形成以大基地项目、整县分布式项目、常规项目为基本格局的光伏业务形态。与此同时,晟天新能源加大电站运维和工程安装业务拓展,取得承装(修、试)四级资质,逐步开展新能源场站运维、抢修、年检预试等综合能源服务。
轨道交通业务产品主要为地铁车辆、现代有轨电车和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等。
地铁是地下铁路的简称,指的是在地下运行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地铁使用起来更便捷、占用陆地地面面积较少、对地面环境能够造成污染较小,建成后能明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地铁系统由地铁车辆、隧道、动力系统和操作系统组成,地铁车辆是地铁系统运营的核心之一。
有轨电车指的是采用电力驱动并在轨道上行驶的轻型轨道交通车辆,公司现代有轨电车产品主要为地板距轨面距离低于40厘米的低地板有轨电车。按照低地板高度划分,低地板有轨电车可分为70%低地板车辆和100%低地板车辆。根据住建部《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70%低地板车辆指的是约70%客室通道地板面可无台阶通过,100%低地板车辆指的是全部客室通道地板面水平或坡度不大于6度。
磁悬浮系统的运作原理是运用电磁力将车辆悬浮至一定高度,使车辆与磁悬浮轨道梁间无机械接触,并由电磁吸力和电动斥力产生的导向力以及直线电机产生的牵引力驱动车辆运动,从而克服轮轨列车的粘着限制。从定义上看,运行时速在120公里至200公里之间的为中速磁悬浮,运行时速低于120公里的称为低速磁悬浮。
相较传统磁悬浮交通系统,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采用无线通信传递信息技术和轨抱车的结构,综合集成车辆、轨道、线路、运行控制、供电等系统,结构简约,疏散安全性能更佳;结构设计适用于高架和地面敷设,能达到屏蔽电磁场和噪音的绿色环保效果,轨道梁自然形成维保和逃生通道;数据集中管理,自动化、智能化控制程度高,具有更佳的经济性、更优的可维护性、更高的可靠性。
相较于传统轮轨系统,磁悬浮系统的爬坡能力强、转弯半径小,修建时受地形影响较小,能够削减工程量;磁悬浮系统的运行噪音小,可以深入繁华市区,避开重要的建构筑物,减少工程拆迁量和地下建设里程。因此,在特定地理形态和运输条件下,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的建设成本较传统中运量轮轨系统具有竞争优势。
桥梁支座是连接桥梁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的核心部件,架设于桥梁墩台上,其顶面支承桥梁上部结构,将桥梁上部结构固定于墩台,承受作用在桥梁上部结构的各种力,并将其可靠地传递给桥梁墩台。
按照用途,桥梁支座可分为铁路桥梁支座和公路桥梁支座两大类;照着结构形式,桥梁支座可分为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橡胶支座及球型支座等。
桥梁伸缩装置安装于桥梁上部结构活动端、桥面断缝处,主要起到传力支撑作用和位移控制作用。
按照用途,桥梁伸缩装置分为公路桥梁伸缩装置和铁路桥梁伸缩装置;按照桥梁位移量大小,桥梁伸缩装置分为单缝、双缝或多缝装置。
预应力锚具是桥梁关键部件之一,用于锚固预制桥梁中的预应力钢筋,决定了桥梁的安全性和承载能力。
公司生产的锚具产品主要有预应力锚固体系、预应力低回缩锚固体系及各种规格弗式锚、墩头锚具、冷铸墩头锚具等。
桥梁检查车是用于桥梁日常检查和维修的平台设备,可解决桥梁检修时的人员、设备、机具、材料等运输问题,为施工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作业平台。
按照用途,桥梁检查车可分为梁底检查车、梁内检查车、拱上检查车、主缆检查车、索塔检查车、智能无人巡检车等。
嵌入式连续支承轨道系统(以下简称“嵌入式轨道”)是采用连续支承、弹性锁固的设计理念将钢轨嵌入到承轨槽中,通过高分子阻尼材料实现约束,改善了轮轨接触关系,从源头和传播途径上控制轨道及车辆振动的一种全新结构及形式的轨道系统。经线路跟踪检测验证,该系统具备主动减振、兼具降噪,防杂散电流及日常维养工作量小等特点。
光伏发电业务的基本的产品为电力,通过光伏组件等发电装置,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经过配电、变电和输电将电力供应到各用户,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
城市地铁制造业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支持,行业进入壁垒高,集中度较高。欧美国家的城市轨道交通产业起步较早,因此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积累。我国通过技术引进、合作研发和自主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市地铁设备制造方面的技术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中国中车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铁车辆已实现出口。城市地铁设备制造技术水平较高的有中国中车、加拿大的庞巴迪公司、法国的阿尔斯通公司、德国的西门子公司以及日本的日立和川崎重工。
通过与长客股份签署《技术转让协议》,公司获得了城市轨道车辆车体涂装、车辆总装配、试验调试和维修检查的技术。目前,公司是成都市地铁车辆的主要生产商之一。
现代有轨电车制造属于高端制造产业,我国在车辆制造、车辆系统、通讯系统等方面的技术已逐渐成熟。中国中车、中国通号和新筑股份等是我国现代有轨电车车辆制造的主要厂商。
目前,公司可提供车辆、轨道、控制管理系统等全套现代有轨电车系统产品,公司生产的现代有轨电车已在成都有轨电车蓉2号线实现商业运行,并在都江堰M-TR旅游客运专线)中低速磁悬浮
我国在磁悬浮交通领域的科研已历时二十余年,其主要技术依托于西南交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和同济大学三所高等院校,通过产学、校企、企企合作的方式来进行多平台联合研发。如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与西南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联合研发并建设了长沙南站至黄花机场磁悬浮快线,北京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与国防科技大学、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研发并建设了北京磁悬浮S1线。新筑股份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方式掌握了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技术,建设了一条3.6公里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试验线。国内大多数轨道交通线路均采用了轮轨系统,近年来,随着磁悬浮技术的日臻完善,国内中低速磁悬浮商业运营线路应用案例正在慢慢地增加。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有着非常明显的公益属性,在服务市民交通出行和城市能级提升方面发挥着逐渐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财务可持续的挑战。长期以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以国有资本和政府融资平台为主,使得部分地方政府财政负担过重;过于超前的规划与相对滞后的建设标准使后期线路运营财务长期收不抵支。当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运营企业的全生命周期经济效益普遍较差,部分地区政府或政府融资平台甚至承担了较大的债务风险,城市轨道交通已从关注规模扩张向关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转变,防范难以维持长期运营维护要求的财务不可持续风险。我国轨道交通建设当前已进入高位平稳发展阶段,建设强度趋缓趋稳。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2022年我国共计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年新增城轨交通运营线公里有所下滑。
轨道交通建设投入巨大,国家支持有财力支撑、有客流基础、有发展需求的城市建设轨道交通。近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主要依托于各城市群、都市圈的发展,继南京、福州、成都3个国家级都市圈发展规划获得批复以后,国家级都市圈再度扩容,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先后批复了长株潭、西安、重庆、武汉4个国家级都市圈发展规划,完善城市路网,促进四网融合,城市轨道交通仍将发挥重要作用。
铁路桥梁大致上可以分为高速铁路客运专线桥梁、普速客货混线铁路桥梁和铁路连续梁。其中,高速铁路客运桥梁对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安全性要求比较高,铁路连续梁对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常规使用的寿命要求比较高。铁道部门针对铁路桥梁功能部件厂商建立了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认证体系,对厂商实行准入制,包括铁路桥梁支座、铁路桥梁应力锚具在内的重要铁路产品均在认证名录内,铁路桥梁功能部件行业的准入门槛较高,竞争较为有序。
公路桥梁大致上可以分为大跨度公路桥梁和中小跨度公路桥梁。其中,大跨度公路桥梁功能部件的各方面要求比较高,如大跨度公路桥梁一般都会采用承载能力达到25,000kN至60,000kN之间的大吨位桥梁支座,对伸缩装置的可靠性要求较高。
具有大承载能力的大吨位桥梁支座的制造需要大型加工设施,并且需要具备能够很好的满足桥梁新结构设计、开发的试验验证设备,而制造能够很好的满足实现特殊动力学和运动学特性的可靠桥梁伸缩装置的技术难度较大。因此,国内参与大吨位支座、大位移伸缩装置等特殊桥梁功能部件领域竞争的企业较少,德国毛勒公司、瑞士玛格巴公司等国外品牌企业在该细分市场一直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目前,新筑股份等部分国内专业厂商已在该领域实现突破。
中小跨度公路桥梁方面,由于中小跨度公路桥梁市场较大,其功能部件市场规模亦较大,但同时行业标准技术水平及许可证管理门槛较低,中小跨度公路桥梁的桥梁功能部件市场之间的竞争相对激烈。
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是确定的发展目标,随着我们国家持续进行交通建设投入,将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发展带来了持续增长空间,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各类桥梁功能部件的研发与推广应用也会获得较好的发展,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和建后维养市场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还将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晟天新能源作为四川省光伏发电企业,目前投资、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主要位于四川省境内,少数位于西藏、湖南、河北、山西等地。与国内主要电力公司如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在项目重叠的区域存在一定的竞争。光伏发电已进入平价上网时代,项目开发资源获取能力和低息资金筹措能力是决定该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公司通过与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合作获得了地铁车辆生产所需的有关技术,公司地铁车辆已应用于成都市多条地铁线路。公司布局的新制式产品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能够覆盖目前市域(郊)、现代有轨电车、单轨、中低速磁悬浮等应用场景,形成了多层次、多场景、多种运量水平的产品类别,可有效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各种需求。随公司新制式产品的商业化应用,公司将由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整车制造商逐步成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和综合运营商,公司是国内新制式轨道交通重要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中拥有CRCC认证产品品种最齐全、产品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行业内率先通过欧盟CE国际认证的企业;2022年,公司组织完成公路桥梁各向异性摩擦摆减隔震支座的CTVIC证书、CCPC认证、CE认证等;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能够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制、设计、生产到现场售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的全国行业知名领先企业。国内绝大部分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世界级桥梁工程均应用了公司的桥梁功能部件产品,并远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排名行业前列。
晟天新能源作为四川省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本土企业,深耕四川省光伏行业多年,在项目建设经验、人才储备、资源获取等方面积累较强先发优势。未来晟天新能源将继续发挥国有资本在新能源领域的带动力与影响力,吸引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力争成为四川省落实“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国家能源战略的先行者,在四川省内光伏发电行业保持较为领先的行业地位。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此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本公司对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 15 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控制股权的人四川发展所持有的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暨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过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的公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通过本次交易,公司注入了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途广阔的光伏资产,有利于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的潜在能力,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公司产业体系调整初显成效。
2、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2022年9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建设甘孜州雅江县5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的下属全资子公司雅江晟天作为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甘孜州雅江县红星“1+N”II标段项目(以下简称“雅江项目”)。雅江项目是单体规模达500MW的平价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223,427.00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自有资金约46,392.00万元,自有资金以外的其余资金将通过外部融资解决。根据建设进度安排,雅江项目拟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根据川渝环网建设进度适时调整)。项目运营年限25年,据当时测算,项目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8.51%(税后),具有较好的投资回报。截至目前,雅江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如雅江项目顺利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324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肖光辉先生、黄晓波先生、严荣添先生、罗珉先生和罗哲先生。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经过半董事推选,由董事夏玉龙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年报全文见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刊登在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黄晓波先生、刘竹萌先生和赵科星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分别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详见刊登在2023年3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15:00。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公司独立董事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向股东大会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3-014、2023-015),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线、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线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线)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2、联系电话(传线、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互联网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一。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做投票表决。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2023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刊登在202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真实的情况,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监事李旸先生、王旭亮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劳务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94万元。其中:
1、预计2023年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控制的企业绵阳市聚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富商贸”)、绵阳市丰谷酒王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丰谷”)、四川森林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林茶业”)、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通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万元;
2、预计2023年与另外的关联方四川发展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公司”)、四川颐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合物业”)、四川新筑智能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智装”)、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威科技”)、四川新筑展博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展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62万元。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黄晓波先生、刘竹萌先生、赵科星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1:对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四川发展控制的企业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因关联方数量较多,单个金额较小,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足“300万元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故以同一控制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为“四川发展控制的企业”。除前述外的其他关联人单独列式。
注2:在上述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在同一控制下各关联方内调剂使用。
2、张宜刚先生同时担任四川发展和四川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乡建投”)董事长,城乡建投为土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颐合物业为土地公司全资子公司。
3、新筑智装、新筑展博为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黄晓波先生担任新筑投资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新筑智装董事长、总经理。
经查询,本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均是依法存续的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结合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方均具备履约能力。
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参考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交易价格、同行业收费价格等因素与关联方协商确定,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1、2019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土地公司签署了为期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详见《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19……(四)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有关法律法规,经考虑,企业决定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公司预计2023年与土地公司、颐合物业发生的房屋租赁、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用合计不超过450万元。
2、2021年7月14日,公司与新筑展博签署了《供水协议》,协议从2021年8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有效期三年,新筑展博每年用水总价原则不超过10万元。
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主体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我们已对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事项做了全方面了解,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将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3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3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保函业务额度不超过10亿元,使用存单、保证金质押办理保函业务占用资金不超过2亿元;以收到的承兑汇票质押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具承兑汇票、贷款、贴现等融资类业务,质押额度不超过2亿元。
本次额度具体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的需求而定,最终以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达成的额度为准。
本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保函、票据质押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的细节内容公告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566,580,501.75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7,155,808.3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67,532,060.8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14,620,242.54元。鉴于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
证券之星估值剖析提示新筑股份盈余才能比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归纳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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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下午,随着福厦高铁集美特大桥最后一孔预制箱梁平稳坐落,全长277多公里、国内首条跨海高铁主体工程全线贯通,为明年建成通车打下坚实基础。
世界首座采用千吨重、40米跨箱梁的跨海高铁桥梁——湄洲湾跨海大桥,世界首座无砟轨道跨海大跨斜拉桥——安海湾跨海大桥,世界首座采用免涂装耐候钢的大型跨海工程——泉州湾跨海大桥……作为我国首条真正意义上的海洋环境高铁,也是世界行车速度最高的跨海铁路,福厦高铁集结了多座世界级跨海桥梁,“超级工程”的背后是多项世界之“最”先进的技术的支撑。
据承建方相关负责的人介绍,施工中,项目部成立了多个关键实施工程技术科研小组,解决了海风海水腐蚀、季节性台风影响、高速铁路桥梁变形等系列难题。目前,已获得发明专利126项,实用新型专利100余项,省部级工法12项等。
在福厦高铁湄洲湾跨海大桥建设过程中,我国自主研发的世界首台千吨级架桥机“昆仑号”亮相湄洲湾大桥,填补了我国高铁建设领域的多项空白,实现了高铁建设技术的新突破。
湄洲湾跨海大桥是福厦铁路中最长的海域施工区段,也是全线重点控制性工程。其中主桥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矮塔斜拉桥,为国内首座跨海高铁矮塔斜拉桥。据介绍,矮塔斜拉桥又称为“部分斜拉桥”,它是介于连续梁桥和斜拉桥之间的一种新的桥梁结构及形式,由于其兼有斜拉桥和连续梁桥的特点,刚柔相济的特性,符合结构受力特点,因此具有经济、造型美观、刚度大等优点。
其中,长40.6米、宽12.6米的移动模架现浇梁,混凝土浇筑方量为438.2方,梁体自重达1000吨,是名副其实的“巨无霸”!据项目部总工程师李维介绍,湄洲湾跨海大桥全桥除连续梁外全部采用40.6米箱梁设计,为福厦铁路全线米大跨度移动模架现浇梁首次在高铁施工中应用,此项成套技术在世界尚无先例。
“相较于传统32米箱梁设计,采用了40.6米箱梁设计占地面积减少20%,投资降低3%~5%,既增加了通航能力,又减轻了潮水对桥墩的冲击力,提高了跨海大桥的安全性。”他说,但由于浇筑的高标号混凝土,塌落度小,浇筑难度高。为此,项目部采用的架梁设备为上行式移动模架,较传统的下行式移动模架,机械化程度更高,既可实现箱梁内、外模板的整体滑移、精准定位,也可实现连续循环作业,满足技术、经济、结构和运行稳定性、施工方便性等各方面的要求。
位于泉州晋江的安海湾特大桥,全长9.5公里,主跨300米,铁四院轨道设计人员创造性设置“协调层”的双块式无砟轨道结构,研究形成了大跨度桥上无砟轨道线型控制技术和轨道平顺性验收标准,从而解决了大跨桥上铺设无砟轨道难题,首次在全球范围实现跨度300米级、时速350公里高速铁路桥上铺设现浇式无砟轨道。
和普通桥梁相比,跨海大桥还面临一个重大考验,就是海风海水腐蚀。“泉州湾跨海高铁工程结构标准是百年抗腐蚀。但在沿海地区高盐高湿的天气特征情况下,依靠在钢梁表面刷漆的传统防腐方式,很难达到这一标准。”中国铁建铁四院福厦高铁桥梁设计负责人曾甲华说。
为了保证大桥的寿命长久,安海湾跨海大桥的索塔钢锚梁和支座采用了国内自主研发的耐候钢新型材料,也是全球首座采用免涂装耐候钢的大型跨海工程。项目团队通过往钢材里加入微量镍元素,让钢材自身生成致密稳定的钝化锈层,阻止海水中氯离子的渗透,通过“以锈制锈”,实现大桥全寿命周期的长效防腐,此举填补了我国耐海洋大气腐蚀钢的钢种空白。
此外,安海湾跨海大桥位于台湾海峡西岸地震高烈度区,施工时采用了纵向粘滞阻尼器、可剪断的耐候双曲面球型钢支座、金属阻尼器的综合减隔震体系及技术,解决了地震高烈度区长联高墩大跨桥梁的抗震设计难题。深水区引桥在国内铁路上首次采用无支座整体式桥梁,缩短了海上施工作业时间,实现海上长联引桥不设支座、适应了无砟轨道铺设的技术条件和地震高烈度区长联高墩跨海大桥的抗震要求。
由于跨海大桥所在位置多风,易产生冲击。为此,大桥创新结构,首次采用了全联长钢-混结合梁,主梁采用流线箱形结构并附加导流板、减振栏杆、拉索电涡流阻尼器等有效气动措施,减小了复杂风环境下的风致振动,避免了异常涡振发生。这些设计,可让列车在不设风屏障等防风措施的情况下,在8级大风中以时速350公里速度通行。
新建福厦高铁位于福建沿海地区和台湾海峡西岸,北起福州,途经莆田、泉州、厦门,南至漳州,正线公里,先后跨越湄洲湾、泉州湾、安海湾3个海湾,桥隧比高达84.9%。
据承建方相关负责的人介绍,作为我国“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中沿海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快“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福建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先行性项目,新建福厦高铁于2017年9月30日开工建设。随着主体工程全线贯通,项目将全方面进入无砟轨道施工,福厦高铁建设进入最后冲刺期。
同时,该条铁路作为京福厦高速铁路客运通道的一部分,也是长三角经海峡西岸至珠三角高标准客运联系通道,将有效解决我国东南沿海地区铁路“瓶颈”问题。福厦高铁建成通车后,福州、厦门两地将实现“一小时生活圈”,厦门、漳州、泉州等地形成“半小时交通圈”,东南沿海城市群将串起一条“黄金旅游带”,并实现泉州、厦门、莆田、漳州等6个设区市“高铁进京”,这对促进福建快速融入全国高速铁路网,加快海峡西岸城市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步伐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震安科技是专门干建筑减隔震技术咨询,减隔震结构分析设计,减隔震产品研制、生产、销售、检测、安装指导及更换,减隔震建筑监测,售后维护等成套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
主要产品有全系列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弹性滑板支座、建筑消能阻尼器、公路桥梁支座等。产品已大范围的应用于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博物馆、应急指挥中心、核电站、机场、LNG 储罐、新建住宅和老旧建筑加固等抗震领域。
截至 2022 年 4 月末,公司获得了工信部高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 范企业、住建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云南省减隔震研发技术示范基地等称号。
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涛先生,直接持股票比例 19.68%,通过华创三鑫间接持有 20.64%股权。高管团队中梁涵、张雪、龙云刚、孙飙分别持有公司 0.74%、0.32%、0.28%、0.02%股权。
2022 年 Q1 公司营收 2.3 亿元,增速 51%,归母净利润 0.3 亿元,增速 10.3%。其中 2019 年的收入利润下滑主要系云南省内的订单波动影响,2021 年和 2022Q1 云南省外业务拓展加快,竞争加大导致单价下降、费用支出增加,叠加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利润增速受到阶段性影响较大。
业务结构:公司基本的产品为隔振支座和消能阻尼器,2021 年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 70.3% 和 26.3%,2021 年毛利占比分别为 69.5%和 25.1%,与收入结构基本一致。
2021 年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云南省外业务快速扩张,竞争相对云南本土激烈,单价下降,同时原材料涨价导致成本上升所致,净利率下滑除毛利率下降外,还受新业务区域开展带来的费用投入增加影响。
2022 年 Q1 公司毛利率、净利率和费用率分别为 37.5%、14.4%和 18.1%,虽同比变化-8.4、-5.1 和-2.5 个百分点,但环比已出现改善。
现金流和应收账款情况:公司主要下游客户为业主和施工方,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调控政策的影响,都会存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回款周期拉长。2021年应收账款金额5.7亿元,同比增长49.2%,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阶段性恶化,收现比降至78%,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1.8亿元,有待改善。考虑到公司客户结构中央、国企占比较高,坏账风险相对可控。(报告来源:远瞻智库)
隔震技术主要使用在为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支座由薄钢板和薄橡胶板交替叠合,并经过高温、高压硫化而成,使用时安装在建筑物的底部或下部,和上部结构之间形成柔性隔震层,来吸收和消耗地震能量,减少输入到建筑上部结构的地震能量,达到抗震效果。
减震技术主要使用在为消能阻尼器,安装在建筑结构的支撑、剪力墙、连接缝或预埋件等部 位,通过消能器的相对变形和相对速度提供附加阻尼,以耗散或吸收输入结构的地震能量,达到减震抗震的目的。
减隔震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橡胶、铅锭和胶黏剂,采购原材料多为大宗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但价格多随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因素波动。
从减隔震产品的成本构成来看,原材料占比一般在 60%-70%以上,原材料主要是钢材、橡胶、铅锭、粘胶剂、辅料,占比分别约 70%、8%、8%、7%、7%。下游主要使用在于学校、医院、商住地产、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客户多为建设项目的施工方及少量业主方。
传统抗震技术通过增加钢筋、混泥土、钢结构等建筑材料的用量来增强建筑结构构件的强度以实现抵抗地震的“以刚克刚”的方法仍是最直接和最普遍抗震方法。
阻尼器为主的减震技术能够减少地震作用 20%-30%,隔震技术能减少房屋建筑物上部结构的地震作用 50%-80%。从抗震效果上,隔震技术优于减震技术,减震技术优于传统“以刚克刚”的加固。历史地震事件也充分检验了减隔震技术的效果。
如 2013 年四川省芦山县发生的 7.0 级地震,采用隔震技术的芦山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综合楼在震后整体的结构完好无损,内部设备正常使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针对不同地震烈度区域建筑,混凝土、钢材、墙体、支柱等用料和结构均有明确的要求,公共类建筑物设防烈度每提高1度,增加造价约20%,且在高烈度区常造成建筑构件的尺寸过大,影响实际使用空间和建筑功能。
而采用隔震技术后隔震层上部和下部可根据不同的抗震设防烈度进行设计,中高烈度区上部可适当降度设计,采用减震技术的相关部位亦可适当降度设计。
这就意味着梁柱尺寸可以适当缩小,增加房子使用面积和得房率,同时上部结构所用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等用量和成本都有所节省。按照隔震产品造价约 100-150 元/每平米,消能减震阻尼器造价 50-200 元/每平米测算,在 8 度设防区节省钢筋混凝土的成本和隔震支座的投入基本持平,但抵抗震动的能力明显提升,在 9 度区隔震建筑每平方米还可以节约 200-400 元的投入。再考虑到隔震技术能有实际效果的减少建筑内部损失,避免形成“站立的废墟”,其间接经济效益更为突出。
市场打开需要立法推动。虽然减隔震技术在高烈度区域具备经济性,且效果利国利民,但在推广初期面临认知不足的问题,初期仍需要立法的强制推动。
➢ 增加设计和施工环节:在设计阶段,当取得地勘报告(确定是不是有特殊抗震要求)并通过方案讨论确定使用隔震方案后,首先进行施工图设计,再经由住建部门组织专家对隔震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并按专家出具的意见做修改,审核检查通过后才能最终确定项目是否使用隔震技术、以及使用的隔震产品性能参数和规格型号,在此基础上进行有关供货合同的洽谈和供货。
在施工阶段,隔震结构与常规抗震结构在施工方面有一定差别,差别主要在于隔震结构涉及到隔震支座的安装施工以及隔震层的施工两个重要环节,减震方案主要涉及到阻尼器的安装施工。
从工期角度来看,减震阻尼器构件施工与主体同步进行,工程进度中作为非关键线路,几乎不影响施工工期;但隔震技术需增加隔震层和隔震支座的施工,约 20 天,且作为关键线路,对上部结构施工工期易造成影响,增加的工序时常易造成开发商的排斥。
➢ 认知不足:由于隔震技术是一种新技术,许多设计人员没有清晰的认知,往往不愿去“惹麻烦”,宁愿用传统的抗震办法来进行建设。
此外,关于隔震技术的宣传力度不高,普通市民平时很难遇到大地震,往往不会在意房屋的抗震情况。因此在认知不足的抗震市场初期,减隔震产品的应用需要政策的强制推动。
我国有 41%的国土、一半以上的城市位于地震基本烈度 7 度及 7 度以上地区,6 度及 6 度以上地区占国土面积的 79%,我国几个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地区分别是:青藏高原、云南、四川西部,华北太行山、京津唐地区、新疆、甘肃、宁夏,福建、广东沿海,台湾地区等。我国 30 个省份发生过 6 级以上地震,19 个省份发生过 7 级以上地震,12 个省份发生过 8 级地震。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6 度以上区域建筑一定要进行抗震设计。
我国减隔震市场的发展经历了 3 个阶段,分别为云南省的探索阶段,零星省市推广阶段,全 国立法推行阶段。市场空间呈指数级打开。
云南省国土面积都处于 6 度及以上的地震烈度设防区,7、8、9 度区合计占到总面积的 84%。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得云南对于减隔震技术的关注和认知开始的较早,同时云南拥有丰富的橡胶资源,政府对产业支持力度也较大。早在 2007 年云南省就率先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2008 年发布的《云南省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大措施的通知》、2012 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减隔震技术发展与应用工作的通知》、2016 年发布的《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均明确规定了强制应用减隔震技术的情形,且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披露的数据,由于云南省率先推行强制性政策,2016-2018 年云南省已建成减隔震建筑数量 2836、3548 和 3688 栋,占全国的比例为 69.3%、69.3%和 58.1%,效果显著。
强制政策催生的云南现有市场空间约 7 亿元。2017 和 2018 年全国新开工房屋减隔震建筑 工程分别为 2042 和 1783 栋,震安科技 2017 和 2018 年已发货的在建减隔震建筑为 615 和 740 栋,市占率约 35%,根据震安科技 2017 和 2018 年平均收入以及云南省占比数据估算,云南省市场规模约 7 亿元。
2014 年开始,陆续有地方省市发布减隔震相关政策,包括四川、海南、山西、甘肃、新疆、合肥、江苏、深圳等,其中新疆、山西、甘肃、山东明确了强制性使用减隔震的情形。从 2017 年已建成减隔震和新开工减隔震建筑数量来看,强制性政策地区数量普遍高于鼓励类地区,鼓励类地区高于未鼓励地区。
3、全国立法强制实施的市场爆发阶段(2021.09-) 强制性立法落地。
2021 年 5 月 12 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从法规上明确了:
1)新建: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8 度及以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加固: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8 度及以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已经建成的建筑做抗震加固时,应当经充分论证后采用隔震减震等技术,保证其抗震性能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3)处罚措施:未对隔震减震装置取样送检或者使用不合格隔震减震装置的,责令改正,处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21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强制性政策要求的高烈度设防地区范围由原来的 5 省 47 市 287 个区县增加至 23 省 126 市 648 个区县,另外新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代表性的区域有首都圈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武汉市、长沙市、重庆市等,大约包括 24 个地区 11 个城市 1078 个区县,覆盖面积占比约 40%,覆盖城市 GDP 占比高达 75%。
我们根据全国教育和医疗竣工面积,推算全国教育和医疗新开工面积,再根据云南省教育和 医疗减隔震建筑占整体减隔震建筑比例约 65%,推算全国强制性新建隔震建筑市场规模 约 100 亿元。
再考虑配套减震设备市场以及加固和维修市场,整体市场规模前期超 150 亿元。若再考虑随着认知加深带来的住宅等市场打开,远期空间有望达到千亿级别。(报告来源:远瞻智库)
建筑减隔震产品因其强功能性和巨大的“犯错成本”,行业壁垒高,企业先发优势十分明显。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橡胶和钢板,其中用于隔震支座的橡胶须具备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抗老化性能以及耐候性等一系列特性,需研发特定的橡胶配方,并经过塑炼、混炼、硫化等系列工艺达到良好的性能要求,此橡胶配方为各企业独有。
另外,由于橡胶和钢材是两种不同的材料,二者之间的粘接强度至关重要,因此需对钢板表面进行精细的工艺处理以达到预期的粘接效果。
隔震产品生产中诸如橡胶配方、钢板表面处理、胶黏剂的喷涂工艺、硫化工艺等任何一个细节出现问题都将影响产品质量,头部企业在这些工艺参数方面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形成丰富的技术研究成果,比如震安科技单是在高性能橡胶配方、橡胶硫化工艺和隔震橡胶支座防老化性能等关键技术上进行试验的配方就达到 5000 多个。
这就使新品的研发周期较长,在研发团队、实验室齐备的情况下一般也至少需要 2-3 年的时间,大型头部企业具有较强的先发技术优势。
减隔震技术是一项新的应用技术,全国范围来看认知和普及程度还不高,且由于隔震产品的非标准化,需要配合具体的建筑总体设计方案进行独立的设计和施工。
当前阶段国内设计单位往往缺乏专业人才,施工单位也往往缺乏专业的施工经验,为了顺利地开展和实施减隔震建筑项目,客户不仅需要生产商提供产品,更需要其提供从前期的咨询设计、到安装指导、再到后期的更换维护等全流程的技术服务,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人才和经验积累。
减隔震装置的购置和安装费用占工程总造价约 3%-5%,占比不大,但考虑到抗震的强功能性,以及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引发的巨大“犯错成本”和立法后的追责机制。
业主或施工方在选择产品供货商时,除了考察其出具的型式检验、出厂检验等基本资质之外,往往还倾向于选择业内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丰富成功项目经验的制造商,为其产品质量进一步背书。因此行业内大型企业凭借优异的历史工程业绩在拿单环节竞争力强劲,逐渐储备起稳定且优质的客户资源,护城河逐步加深。
企业数量有限,格局较好:建筑减隔震市场起步晚,目前头部企业包括震安科技、海德科 技、路博科技和丰泽股份(2022 年被科顺股份并购)等,新进入者包括天铁股份等。其中震安科技规模明显领先,CR3 市占率约 55%,集中度较高。
云南强制性政策、完善的配套和高标准,为震安发展提供了温床和有效的历练。云南省早在 2008 年就出台了强制性减隔震应用政策。
且已形成了以云南省设计院为代表的专业设计力量、以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为代表的审查力量、以昆明理工大学为代表的产品检测机构、以及《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规范》(DBJ53/T-47-2012)、《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及验收规范》(DBJ53/T-48-2012)等地方标准组成的技术支撑体系,配套完善。
同时,云南长期以来其施行的地方标准均高于国家标准,以极限剪应变指标为例,该指标反映了隔震橡胶支座在地震时最大安全位移距离,是衡量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最重要的性能指标。
2012 年云南省出台的地方标准中对隔震支座的极限变形要求就达到了与日本标准 400%相同的要求,高出当时国标和行业标准的要求(300%),2020 年修订后的云南地方标准(2021 年 1 月 1 起正式实施)又进一步要求极限剪切变形从 400%提高到 450%,而最新的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118-2000)的修订以及新编的标准《建筑隔震设计规范》均采纳了 18 年之前的云南地方标准中的关键指标,如橡胶隔震支座的极限变形能力达到 400%。云南标准始终领先一筹。
公司从成立之初就确定了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发展策略,建立了周福霖院士工作站,现拥有研发人员 142 人,占总员工人数的 15.5%,研发支出十年复合增速超 25%。
经过长期的研发积累,公司在橡胶配方、钢板表面处理、胶黏剂的粘接工艺、硫化工艺等方面都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参数和经验,如高性能橡胶配方就高达 5000 多个,能够保证橡胶的抗变形、抗老化、耐候性以及橡胶和钢板的紧密粘接等要求,实现稳定大规模生产高质量、高性能的隔震橡胶支座。
此外,公司还不断致力于研制高端产品系列,早在 2015 年公司就完成了 1100mm、1200mm、1300mm、1500mm 用于高层和大跨建筑使用的大直径隔震橡胶支座产品的研发,技术和产品实力突出。
公司具备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因减隔震项目检测、审查、设计、验收流程相对复杂,公司在项目前期能够凭借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销售团队为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减隔震方案设计、配合客户进行有关部门审查服务,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提供驻场指导,施工结束后可配合验收。这类服务具备稀缺性,能够解决客户“想用而不知道如何用”的痛点,拿单能力突出。
公司参与多项地方及国家标准的制定,拥有行业话语权。公司推动了多项地方及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主编了云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 《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施工及验收标准》、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隔震工程应用技术标准》、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消能减震技术标准》等,参与修订建筑工业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JG/T 118-2018),目前正在参编建筑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摩擦技术规程》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建筑减隔震技术规程》等等。
公司作为参编单位或主编单位,累计已编再编的减隔震技术标准 37 部,其中国家标准 2 部、行业标准 5 部、协会标准 7 部、地方标准 21 部、企业标准 2 部;累计参与国家和地方各类减隔震重要课题 60 余项,充分彰显了公司在业内的话语权。
丰富的大型项目经验充分背书。截至 2021 年公司已累计设计完成超过 12000 栋减隔震建 筑。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施工经验。其中一些大型创新性隔震项目,如全球单体减隔震标杆项目北京大兴机场航站楼、国内首次采用国产隔震产品的天津 LNG 储罐项目、复杂大跨度钢结构体系北京中航技研发展示中心项目等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提高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也为拓展新项目充分背书,客户认可度高,拿单能力强。
公司云南省外业务高增长,省外扩张已有预演。2014 年开始,陆续有地方省市发布减隔震 有关政策,新疆、山西、甘肃、山东明确了强制性使用减隔震的情形,云南省外市场开始小规模打开。
2018 年公司隔震橡胶支座产品产能约为 3.6 万套,阻尼减震产能约 1 万套,产能利用率为 98.1%,2019 年上市后公司扩产动作密集,具体包括:
1)IPO 募投项目“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昆明老基地新增隔震产品产能 1.2 万套/年,该项目于 2021 年 5 月正式投产;
2)新增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预计在昆明新基地新增隔震产品产能 5 万套/年,目前建设基本完成;
3)可转债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预计在河北唐山新基地新增隔震产品及减震产品各 3 万套/年,合计 6 万套/年,目前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
此外,公司在 2021 年 8 月和 2022 年 4 月分两次累计以 7105 万元收购了常州格林电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常州格林 2021 年营收规模 4179 万元,净利润-640 万元。
常州格林虽体量不大,但其主要客户为国内各大核电站,此次收购帮助公司顺利取得了核质保体系相关资质,且扩展了核电领域的减隔震设备业务,增强公司在高端阻尼器等产品方面的技术储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震安科技在减隔震行业内的竞争地位。
2022 年新基地顺利投产后,公司减隔震产品产能将增至 16.8 万套,其中减震产品 4 万余套,隔震产品 12.8 万套,相较上市前总产能增加了 2.7 倍,有望充分享受立法带来的市场扩容。
截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主要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金额合计达 9.46 亿元(含税),是 2021 年公司收入的 141.07%,相较于 2021 年 4 月末在手订单增长 121.5%,业绩有望随立法落地进入爆发期。
➢ 隔震业务(主要产品为隔震橡胶支座):隔震技术防震效果最好,两区主要的公共建筑大概率将采用隔震方案作为主要方案,去年管理条例落地以来隔震市场扩容迅速。当前昆明新老基地+河北唐山基地产能扩建节奏快,短期来看产能供应速度能够很好的满足下游订单需要,预计 2022-2024 年公司隔震产品收入分别为 11/22/36 亿元,同比增速 133.39%/100%/63.64%。
➢ 减震业务(主要产品为消能阻尼器):减震产品应用范围广,常单独运用于超限建筑、 抗风领域或与隔震产品配合使用,去年以来营收大幅增长,成为公司业务的又一重要增长点。后续公司将致力于不断扩充减震产品矩阵,一方面研制高端阻尼器产品系列,另一方面拓展核电等别的业务领域(收购常州格林)。
1)隔震支座生产最主要原材料钢板从 2021 年以来价格一路上扬,2022 年初至今仍处于高位,将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冲击公司的利润率;
2)公司大举拓展省外业务,由于省外产品质量标准及价格低于云南省内地区,省外收入比重的增加将拉低综合毛利率,叠加管理条例刺激减隔震市场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产品价格及盈 利水平存在很多压力。我们预计2022-2024年毛利率水平分别为39.66%、39.83%、 40.01%。
公司作为建筑减隔震行业龙头,标的稀缺,受益于政策催化下游订单高增长,业绩弹性强且正在慢慢地释放,高估值在高增速下有望快速消化。
市场释放没有到达预期风险:《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9月1日执行,目前执行情况良好,但存在市场空间释放没有到达预期的风险。
竞争加剧风险:目前市场快速扩容,面对迅速增加的市场需求,存在参与企业增多,竞争加剧带来价格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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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建筑专家分析,《条例》将促进我国建筑抗震设防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抗震管理将上升到更高层次。
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答记者问时指出,为了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相关措施,《条例》从六个方面做了规定,这中间还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负责。
同时,对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重大建设工程等应当编制抗震设防专篇;对建筑工程依据使用功能等因素实行分类设防制度。
此外,《条例》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也作出具体规定。隔震减震技术的使用及有关标准规范也在《条例》中体现。
建筑工程抗震关乎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早在2005年,建设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不过,与即将施行的《条例》相比,后者对相关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大。
此前,《规定》提出当发现有影响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的问题时,只是责令改正,且违反《规定》的罚款金额从1000元以下到3万元不等。但在《条例》中,违反条例规定不但会面临处分、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在罚款力度方面,也大幅度“升级”,处罚金额从5万元到500万元不等。
记者梳理发现,全国不少省市出台了各自的建筑设防区域标准。比如2020年8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抗震区域标准宣贯视频培训,其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新修订印发的《云南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管理办法》和《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标准》《隔震支座施工及验收标准》有效贯彻执行。
2019年5月,《四川省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正式对外发布,此标准为四川省工程建设强制性区域标准。该标准涉及主要技术内容有城市用地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城区建筑、地震次生灾害防御规划、避震疏散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
2017年10月,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这是该省第一部专门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此次出台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有何意义?新京报记者就此对话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结构总工程师束伟农。
束伟农:对建筑的抗震管理一直都有,之前都是按照建设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来管理,其他的还有加固规范、鉴定规范。但是所有的规范、规定都没有上升到法规的层面。因此,此次《条例》的颁布比之前进步了很多。
从约束力来看,《条例》的约束力显然也更强,过去是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但现在《条例》是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施行。
新京报:《条例》对建筑设计企业在建设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和施工全过程中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其负全责。你怎么样看待这一变化?
束伟农:从建筑规划设计的角度来分析,过去设计单位都按照规范来设计,其中就包括了抗震设防,但在具体的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抗震设防的执行并不严格。
现在《条例》明确规定了,建筑设计企业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减少实际工程抗震能力。换言之,这就要求建筑设计企业要负起主责,一定要按照《条例》设计、施工,必须负起法律责任。有了这样的规定,我们的祖国建筑的抗震设防水平将得到提高,标准执行力度也将加大。
新京报:《条例》对新技术的使用也提出了要求,比如明确了隔震减震技术使用及有关标准规范。这一规范有何作用?
束伟农:在工程建设中有很多抗震的新技术,比如隔震、减震。《条例》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后,将推动这些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建筑隔震是指在建筑物的基底部或某个位置设置隔震装置形成隔震层,把上部结构和下部基础隔离开来,以此来消耗地震能量,能够更有效地保障上部结构与内部人员、设备的安全。
建筑减震是在结构物某些部位设置耗能装置,通过该装置产生摩擦,通过变形来耗散或吸收地震输入结构的能量,以减小整体的结构的地震反应,从而避免结构产生破坏或倒塌,达到减震控制的目的。
减震可以将地震能量减少25%至30%左右,隔震能够将地震能量减少60%左右。
束伟农:目前,我国几个重大工程建设、有几率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比如学校、医院等,很多省市都要求优先采用隔震技术,其次是减震技术。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中国历史展览馆等都采用了隔震技术。
那么在这次的《条例》中提到了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必须要采用隔震减震技术,提高设防力度。 其中第十六条就明白准确地提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广播电视等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的要求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束伟农:我认为对工程项目施工不会带来太大影响,因为我们本来就有抗震设计的要求,只不过现在要求更加严格了。